发表于 2016-2-16 09:16:08

邢台通报十起违纪违法案件--隆尧县法院法官成振华公车私用案。给予成振华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以来,邢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作风懈怠、吃拿卡要等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2月14日,邢台市干部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上,通报了10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原局长李维国滥用职权、受贿案。经研究决定:给予李维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李维国有期徒刑两年。

  威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玉太干预办案案。给予张玉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去其副检察长职务。

  邢台市公安局沙河交警大队原副科级干部刘晓勇受贿案。给予刘晓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取消副科级待遇。

  南和县畜牧局违规向企业乱收费案。给予南和县畜牧局原局长杨敬民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临西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原股长李保国玩忽职守案。给予李保国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李保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郁茂通等人工作期间饮酒案。给予郁茂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办事处主任职务。

  清河县工商局城区分局局长王怀博违规接受宴请案。给予王怀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尧县法院法官成振华公车私用案。给予成振华行政警告处分。

  大曹庄政务服务中心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作风散漫案。给予大曹庄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王占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宁晋县城乡规划局政务服务中心外审批案。给予宁晋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蒋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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