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麦田里"长"着烂尾楼 村民维权被神秘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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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旁边深深的大坑。村民称,这里两年前准备建设隆尧县人民法院办公楼。
中新网邢台5月7日电(肖光明 崔涛)初夏的阳光照在河北省隆尧县隆尧镇的麦田里,暖意十足。然而,一座灰色的办公楼矗立在绿色的麦田中显得十分刺眼。据当地人介绍,这座烂尾楼是隆尧县交通运输局新建的办公楼,主体已经完工,从2011年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我们就是再想种地也没有办法了!”当地村民说。
麦田里的烂尾楼
烂尾楼位于隆尧县金隆路与柴荣街交叉口西北角的土地上,旁边的麦子已经拔节抽穗。
据当地村民李志良介绍,这座烂尾楼是隆尧县交通运输局新建的办公楼,算上会议室共有九层。记者看到,办公楼主体已经建设完工,透过毫无遮挡的水泥框架,看到四周是绿绿的麦田。在办公楼前修建着一座水池,三座没有来得及修缮的小桥已经完工,西侧的一座假山也建设完毕。在现场,找不到一名施工人员,显得十分冷清。两捆散放的钢筋已经锈迹斑斑。
在烂尾楼旁边是一个深深地大坑。李志良说,这里原来准备建设隆尧县人民法院的新办公楼,但目前也没有进行施工。“多好的麦苗啊,就这样被毁了建办公楼,真是可惜!”
据李志良介绍,建设办公楼的土地原来是隆尧县隆尧镇东河村村民的耕地,为了建设办公楼,被当地政府征占了100多亩,其中包括他的3.5亩耕地。他回忆说,2010年5月18日上午,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隆尧镇、东河村村委、隆尧县城建局、交通局等部门派来100多名工作人员来到即将收割的麦田里,指挥大型挖掘机挖掘沟壕,为将要建设的办公楼打地基。
看到即将收割的小麦被毁,当时30多名村民赶到现场想要阻止挖掘,有5名村民被隆尧镇政府工作人员带走,2人被带到了派出所,3人被带到了镇政府。
村民被带走后,施工继续。“就这样,上百亩的麦子全都毁了啊!”现在说起来,李志良还有几分痛心。
村民称“被政府层层欺骗”
说起自己被征占的3.5亩耕地,李志良的脸上写满了愤慨:“政府从一开始就在说谎,目的就是骗取我们的土地。” 据介绍,从2009年12月份开始,东河村村委会以发展经济为名,以村委会为承包方,与村民签订租地协议。租地时,村委会通知大家县政府要租地,占地时间为18年,从2010年到2028年,每年每亩地租金1500元。
李志良说,有一部分村民在租地协议上签了字,但有多户村民没同意。“我是被欺骗在租地协议上签字的。”李志良说,村委会承诺签字后会给自己宅基地,但是签字后自己却没有得到宅基地。
2010年5月18号之后,东河村村委会和隆尧镇政府的包村干部开始找村民,要求他们在租地协议上签字,但是很多村民不同意。“他们是在耕地上建设永久建筑物,这是不合法的”,李志良说。
事情的发展更让村民愤慨。李志良说,2010年5月22日,隆尧镇党委副书记李士平和村干部在村里的公告栏上张贴了四份公告,而且边贴边照相。
李志良将这四份公告都保存起来。在其出示的公告上,记者看到这四分公告分别是:2010年2月26日《隆尧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0(年)第2号;2010年3月14日《隆尧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0(年)第2号;2010年4月18日《隆尧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0(年)第3号;2010年5月5日《隆尧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0(年)第3号。公告上显示,征用集体土地14.8087公顷,补偿安置方案为按区片地价每亩地补偿5.05万元。 对此,李志良产生怀疑:之前东河村村委会明明说是租地,现在怎么又成了征收村民耕地了?四份不同日期的公告同一时间一次性张贴,这不是欺骗老百姓吗?
在后来的信访过程中,政府部门给村民的答复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分别于2010年2月20日“冀政土地置换函(2010)48号”作出《关于隆尧县2009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2010年4月12日“冀政土地置换函(2010)72号”作出《关于隆尧县200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
拿着这两份文件,李志良和村民们却充满疑问:为何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时间在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之后?而且批复文件里的内容还将第二批错误写为了第十批,这个文件是真的么?
村民依法维权遭遇神秘撤诉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2010年6月24日,李志良和其他几名村民向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河北省人民政府2010年作出的《关于隆尧县2009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因为已经超过法定期限,省法制办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书。 “当时他们四份公告都是在2010年5月22日一次性贴出的,虽然日期不在同一时间。这根本就是不给我们提出走法律途径维权的时间和机会。”李志良说。
2010年8月17日,就不予受理的决定,李志良等人又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而在起诉后,法院一直没有开庭审理此案。在等待了近2年后,直到2012年7月17日,事情的发展出乎李志良等人意料:据法院工作人员说,行政诉讼案件已经被撤销了。
李志良等人了解到,隆尧县政府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冒名对案件进行了撤诉。在撤诉申请书上,李志良指着上面的签字和指纹说:“这一看就是假的,明显与我的笔迹和指纹不同。”
就村民所反映的冒名撤诉问题,记者6日找到了当时的主审此案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郝东霞,但她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称对该案的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国土部门称“外行人不懂”
对于麦田里建起的办公楼成为烂尾楼一事,记者先后到隆尧镇人民政府、隆尧县国土资源局、隆尧县交通运输局了解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说法。 隆尧镇政府工作人员董志彬说,对于土地使用情况和烂尾楼的相关情况,可以去国土和交通部门采访。至于镇政府是否在一天内贴出了4份公告书,董志彬表示并不知情。
在隆尧县国土资源局,外出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吴树波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该片土地征收合理,有省里的批复文件。至于将第二批写成第十批一事,他表示这是文字性错误。而为何第二批次批复会在第一批次批复前审批,也是因为报送卷宗的内容而确定,“外行人不懂”,吴树波在电话里说。
记者6日就此事咨询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征地过程中有合法的征地手续,国土部门叫停当地办公楼建设的情况很少。对于村民反映的第二批次征地批复会在第一批次批复前审批一事,他认为这种情况有可能存在。
已经完成主体框架结构建设的办公楼,为何两年内不再施工呢?对此,隆尧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称自己不了解情况,他说了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正在石家庄出差,等其回来后才能向记者说明情况。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没有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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