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错汇陌生人 法官调解追回来
赵某用网银将本应转给钱某的两万余元钱错打到了李某的账户上,向李某索要却遭拒绝,于是,赵某将李某告到了桥东区法院。日前,经过法官的调解,李某将钱还给了赵某。
赵某与李某无任何业务和经济往来,2014年1月的一天,赵某利用亲戚的网银转款时,因自己疏忽鼠标点击不当,把本应转给钱某的两万余元打到了李某的账户内,经向李某索要遭到拒绝。无奈赵某将李某起诉至桥东区法院,并申请了保全措施。桥东区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王素青接手此案后,及时对李某账户内的两万余元存款进行了冻结,并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
王素青对李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了《民法通则》第92条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及不返还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促使李某同意返还款项。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在法院解除对其账户两万余元的冻结后当即返还给赵某,赵某自愿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接着王素青带领双方当事人到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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