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交流合作 发表于 2015-4-22 10:33:40

6旬老汉足疗店享“特殊服务”后死亡 老板抛尸



  六旬老汉接受“特殊服务”后,因冠心病发作死在足疗店内,老板娘因害怕死者家属上门闹事,不敢报警,和丈夫商量将老汉尸体抛于郊外。近日,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某、张某某涉嫌侮辱尸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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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并非案件事发地


  2014年11月21日9时许,老汉何某某到邯郸市复兴区王朗村一足疗店,要求“特殊服务”。后老板娘杨某某离开房间,见何某某久久不出来,便到房间查看情况,发现何某某已经死亡。杨某某急忙找来丈夫张某某商量对策,因害怕报警后死者家属上门闹事,夫妻二人决定将何某某的尸体丢弃,并将何某某的手机丢至河中。18时许,杨某某和张某某用自家汽车将何某某尸体运至武安市康二城镇兴盛庄村一桥洞丢弃。

  何某某家属因其迟迟不归、手机不通于当日报案,第二天何某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后遂案发。警方了解到何某某失踪当日送孙女到王朗村附近上学,遂调取王朗村附近监控录像,发现何某某进入杨某某的足疗店后没有出来,于是将杨某某、张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二人对抛弃何某某尸体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何某某因冠心病发作死亡。

  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得知何某某死亡后,没有及时通知其家属,而是与丈夫张某某拖拽尸体,造成尸体头顶部、腰背部等处损伤,并抛弃于郊外。虽然这与暴露、猥亵、毁损、肢解、鞭打等典型侮辱行为不同,但该案被告人采取悖逆传统葬俗的方式处理尸体,有伤社会风化,侵害了公共秩序,构成侮辱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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