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 为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依据《河北省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办法》,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县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停止招生。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行为均属违规行为,相关录取结果和承诺均无效,无法办理学籍注册。 二、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学校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招收插班生。凡私自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将被认定为违规转学,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对相关责任学校依规进行问责。 三、学生以实际居住地,按照划片招生方案,根据官方公布的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及时到学校报名登记入学就读。 近期,部分学生家长反映个别民办学校存在通过面试、考试、私下收取学费进行招生,承诺可以“借读”“不用管学籍”等行为。这类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及时关注“隆尧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官方信息,不要轻信任何个人、学校或机构的招生入学承诺,谨防上当受骗。若因私自择校就读以及“人籍不一”影响学生就读、升学,一切后果由家长和接收学校承担。 教育局设立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和违规招生举报电话:0319-6759876 6759880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7:30 隆尧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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