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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索要钱财当街殴打母亲 道德缺失如何补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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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15:0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23日,在乌市新民东街宏大广场附近,一名年轻女子手推、脚跺同行的中年女子,当路人上前劝阻时竟得知,两人是母女关系。女孩子还凶巴巴地说,谁劝,我打谁,最后大家纷纷指责她,她扔下母亲就走了。目击保安说。

  据现场另一位保安描述,他隐约听到两人争吵是因为女儿向母亲索要钱财,从争执到动手,整个过程大概10分钟。他去拉架时,还被那个女儿说让他小心点。

  如何补救道德缺失的社会

  在一个人人尚钱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思索着,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金钱奋斗着。因为人人怀有一颗私心,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是相互防范、相互争斗和伤害,不断增强对立性,使本来一体的社会、本来一家的民众四分五裂。

  没有雷锋的社会是无情的社会。没有雷锋的社会是不和谐的社会。要消除国人的无情和冷漠,要促进中国今日社会之和谐,唯除消灭私字,别无他法。而要消灭私字,唯除重提毛泽东主席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别无他法。因为毛主席已经看到了私字的危害,毛主席毕其一生,只为消灭私字,在中国建立一个大公无私的新社会。因为民心是国家本中之本,当以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精神来取代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以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引导人民由私向公,由小我向大我的转变,清除以自我为中心的狭隘个人主义思想,在民众心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人生观。唯有如此方能建立一个充满同情和关心的和谐社会。

  阻止道德的滑坡、托举向善的力量,正成为今天我们这个社会必须面对的考题。这道考题不仅涉及道德的拷问,也关乎文明社会的公民责任。其实,道德难以拯救道德。这不仅是因为,社会公德体系本身频遭冲击,时常显得过于孱弱乏力,无法自救,更因为,在近年来一系列引发人们道德焦虑的事件中,人们其实陷入了一个认识误区,那就是给予了道德太重的负荷,把许多本不应该由道德承担的责任也归咎为道德沦丧,导致道德更加不堪重负、雪上加霜。

  亲子关系薄弱社会需痛思

  打人,确实是发泄内心不满的一种方式;但却不是唯一的方式,更不是积极、健康的方式。不过,这也再次展现出一个问题,家庭观念偏差与亲子关系薄弱是普世现象,推究其成因很多,在经济富裕的家庭,父母过分溺爱,导致孩子难以面对“有得不到的东西”的挫折;抑或因为孩子达不到父母的要求,产生很深的挫折与自卑感,因着自身的软弱不能完全被接纳,无法“百分百快乐做自己”。有成就的父母,不等于拥有良好、健康的亲子关系;另一个更重要的事实是,父母的信仰、社会成就、人际关系,都无法直接传承到下一代。

  而因着亲子关系不和谐造成的悲剧已经一再发生。例如,今年3月1日,福建漳一名小学五年级女学生,因丢失自家卷帘门的遥控器,怕回去被骂而与同桌一起跳水自杀。5月6日,浙江一大学女教师因亲生儿子不愿起床而将他掐死。7月8日,一名13岁的女孩跳楼身亡,留下遗书称因为不堪忍受父母长期的家暴,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

  在亲子关系这一每个家庭都需面对的问题上,即使基督徒也难免相同的问题。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的陈逸鲁牧师曾指出,一个牧师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因为这些都需要学习。比如做父亲就要观察孩子怎么成长,关心孩子怎么教育等。他也指出,教会同工容易因为忙碌教会事工,忘记对自己孩子的照顾,而成为不成功的父母。

  关于亲子关系,大连的吴兵牧师曾指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应该是彼此相爱、相对独立、彼此尊重、彼此祝福的。而儿女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对父母的孝敬方式也会有所变化。幼年时父母在我们眼中的形象一般是高大的,这时候应该尊敬父母;青年时我们可能看到了父母的有限,这时候应该学习顺服,至少要先学会听,之后好好思考,学会和父母商量着做事情;成年后我们应该在物质上供养父母,使父母喜乐满足,并荣耀父母,同时他也提到作为父母,我们和儿女的关系应该是互相荣耀的。而谈到这一条诫命在社会中的应用时,吴牧师主要提到三点,对从神而来的权柄的尊重、对引导者的尊敬和对年长者的尊敬顺服。

  作为教会也许有所反思。面对当代家庭环境的困境,曾有牧者指出,教会花在关心家庭的比例实在太低,就算有“家庭”的相关活动,却是“口号”太多,实际对家庭的行动与支持太少,没有落实真正的“家庭守望”。

  可能在许多人的眼中,基督徒往往热心教会服事与宗教活动,关注自身灵命,对社会议题却漠不关心。然而,关怀社会绝不是少数基督徒领袖、名人代表的责任,或仅做做表面功夫,而是要成为耶稣的样式,走入各阶层,从自身做起,以更多实际行动付出关心。

  微言大义

  @Devil :现在的40-50岁的人,对于自己的父母大部分都是不怎么管,他们那一辈兄弟姐妹多,推来推去,你指望我,我指望你。根本就不给自己孩子做榜样,有得必有失。

  @西苑风月:“溺爱害人也害己”道理简单,做到不易。多数家庭不想孩子比他人生活质量差,平日里孩子要什么给什么,逐渐养成攀比的习惯,一旦要求不能满足,对父母横眉恕眼、拳打脚踢。穿名牌、玩苹果,上网吧、下饭馆,整日里无所事事不工作,还是网上愤青一族。悲剧。

  @达人秀:我敢说这位母亲在她女儿小时候,肯定视她为掌上明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悲哀还在后面呢。现在有不少当妈妈的总是爱惯自己的孩子,如果有人说不应该这样的话,她还会说孩子还小,就这样让孩子为所欲为,等到长大了就没法纠正了。

  @牧颩:惯子如同杀子,这样的孩子多数都是被父母或是祖父母娇惯出来的,再加上后天社会的不良影响。这孩子估计这辈子算是毁了。着父母后半辈子算是毁了。可怜又可恨的人呀!!!

  @天才是这样炼:宠爱、溺爱,其实就是慢性的故意杀人。第一百八十三遍,现今的家庭教育出了大问题,估计也倒退了三十年。这就是我们平时经常说的中国人都知道的那句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时代进步的时候,教育方法没进步。过去的好的丢了,坏的保持了;今天的好的不教,坏的倒是教了不少。留学日本回国在上海某机场杀母的,没有苹果三件套不去上学的,婆婆赶走媳妇后儿子杀了妈的,比比皆是。也因为如此就有了蔡笑晚到处作报告的现象了,即使如此却又有几人知道蔡笑晚是谁呢。

  @甜甜她爹:这个母亲,你说她可怜吧,真可怜,四十多了,被儿女打!再过几年她可怎么活哟,问题是这是她自作自受,没有教育好子女,中国是不是应该对这种古城“忤逆”的行为给予刑事处分?我听说台湾有个罪名叫妨害风化罪,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父母即使千错万错,他(她)毕竟给予了你生命,拳脚相向,恐怕过分了!

  @你要好好的: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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