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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省户籍于1996年与上海市闵行区市民结婚,2005年协议离婚,有一个儿子协议由男方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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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  发表于 2014-5-6 13:52:30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外省户籍于1996年与上海市闵行区市民结婚,2005年协议离婚,有一个儿子协议由男方抚养,2014年男方过世,儿子今年15周岁,男方还有一个母亲74岁无力抚养我儿子,像这样的情况我的户口可以跟随儿子上来吗?(我也已经再婚并有一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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