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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公安局长称遭刑讯逼供 被威胁鸡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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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14:2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年前的杀人案,默军宏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了7个月。后因政法系统领导介入,案子被重审。当年的公安局办案人员被逮捕,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分别判了13年、12年、3年。3名被告均当庭翻供,称遭刑讯逼供。



                         


  侦查阶段,桥西检察院让白晚生家属退25万,这成为检方指控白晚生“积极退赃”的证据。

  被拘留4个月后,白晚生终于见到了律师李林平。李林平刚一落座,这位石家庄新乐市前公安局副局长已经泣不成声。

  白晚生称自己遭刑讯逼供,初春时节,让他脱了衣服、鞋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还往地上撒冷水。“诱使”他说受贿金额,说的不对,一耳光就过去了。

  案件侦办期间,除了石家庄桥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白晚生见过一次中级检察院的,他们在批捕前进行证据审核。白晚生以为自己有了翻供的机会,在他翻供后,等来了桥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威胁,“让杀人的、鸡奸的、贩毒的犯人折磨你”“用湿毛巾往你肛门里塞”。

  在这样的情况下,白晚生供认自己在十年前的一桩杀人案侦办中徇私枉法以及收受25万贿赂。

  对于白晚生所称的刑讯逼供,律师向法院申请缺失的录音录像,但法院并未支持提供。对于白晚生当庭翻供,律师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法院也并未支持。

  今年1月,白晚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被告当庭翻供一审判了13年

  身着看守所橙色马甲的白晚生站在被告席,失去自由8个多月后,儿子白云亮首次见到头发已花白的父亲。白晚生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石家庄桥西检察院起诉。2014年11月21日,一审开庭公开审理。

  案件源起一个青年的死亡。2004年12月1日晚,河北省新乐市东曹村的默军宏与默平锁酒后发生争吵,默军宏持刀扎伤默平锁,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默 军宏在询问笔录里这样描述当时“扎人”的:“他就站起来,站起来后没有站稳,往前一弯腰,他的左胸脯就顶到了我的刀子上。我就紧一缩手。这时平锁就说‘扎 住了’。”此前,默军宏一直称自己在院内冲地,默平锁的死跟自己无关。白晚生请来的石家庄市公安局警察万翠山等人的突审结果是:“默军宏承认是他把默平锁 扎了。”

  2005年6月30日,新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默军宏7个月。

  白晚生时任新乐市公安局副局长, 主管刑侦工作。公诉机关桥西检察院指控白晚生,在默军宏一案的侦查过程中,默军宏的哥哥墨建平(编者注:大学报名前,墨建平的语文老师将其姓改成“墨”, 后一直沿用)向其行贿20万元人民币,后又通过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陈仁杰向白晚生行贿现金5万元人民币,陈仁杰是墨建平的妹夫。桥西检察院认为白晚生 收受了25万并允诺在办案中照顾默军宏。

  桥西检察院指控称,2004年12月7日,白晚生在明知默军宏已经向石家庄市公安局的万翠山等三 名突审民警供认估计持刀扎伤默平锁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授意刑警大队大队长杨瑞勇在记笔录时“往轻了记”,随后杨瑞勇指示案件承办人安增芹在询问笔录中 将默军宏的行为记为“过失致人死亡”。后来,白晚生又违反河北省公安机关案件审核规定,未经法制部门审核,在对默军宏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呈请逮捕的报告及移 送审查起诉的意见书上签字批准,致使默军宏最终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判决,被从轻处罚,只判了有期徒刑7个月。

  桥西检察院当庭出示了白晚生的供述、同步录音录像,以及12位相关证人的证言。

  白 晚生称在“双规”期间,遭桥西检察院办案人员崔新友等人刑讯逼供,当庭翻供,否认了桥西检察院的所有指控,白晚生否认收受25万元贿赂款、否认指使杨瑞勇 “往轻了记”。白晚生称万翠山向其介绍突审结果时只说是默军宏承认将默平锁扎伤,并未说明具体情况。至于呈请逮捕报告上没有法制科的签字是因为其工作疏 忽。

  和白晚生以相同罪名分开起诉的杨瑞勇和安增芹同样称遭刑讯逼供,当庭翻供,否认了桥西检察院的所有指控。

  针对桥西检察院的指控,律师李林平辩护称,白晚生的口供是在“双规”期间,控方介入调查,通过刑讯逼供非法取得,应予以排除。李林平在庭上一一指出控方提供证据的相互矛盾之处,并向法院申请调取“双规”期间的录音录像,以及相关证人到庭作证,但法院并未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桥西检察院的所有证据,并未支持白晚生当庭翻供的说法以及律师的辩护,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白晚生有期徒刑13年。杨瑞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安增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今年1月,三人相继上诉。

  政法系统领导介入翻案

  谁也没有想到这桩十年前已经审判执行了的杀人案,十年后会翻过来重审。

  2013年10月29日,默军宏重新被拘留逮捕,但他一直坚称自己是过失致人死亡。

  2013年5月新乐新市委书记到任,要治理环境。默军宏的沙场货车进出,沿途扬尘很大,有领导去打招呼,默军宏拒绝治理,携刀带棍扬言要打领导并一直追到政府门口。没多久,石家庄市政法系统领导让查默军宏,正好发现了网上的一封帖子。

  网上有个《默军宏杀人及买通国家工作人员回家过年》的帖子,发帖人叫刘峰,他举报默军宏依靠商人兄长墨建平以及时任新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姐姐默建敏的关系,买通办案人员,“杀人只判6个月”(编者注:刑期7个月)。

  10年前,默军宏和刘峰关系还很熟识,默平锁死亡当天,他们一起去刘峰饭店喝酒吃饭,而默平锁被扎时,刘峰在默军宏家里另一间屋子打乒乓球。后来默军宏和刘峰都在当地开沙场,双方有过纠纷。刘峰便在网上发帖。

  石家庄市政法系统领导让查默军宏时,7个月的刑期让人怀疑了案子。白晚生、杨瑞勇的家属证实了这种说法,新乐市市政府以及石家庄市公安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务人员也证实了这样的说法。

  据白晚生、杨瑞勇、安增芹的家属介绍,案件侦查期间,桥西检察院办案人员崔新友曾跟他们讲:“这是政法委压下来的案子,你们找律师也是白花钱。”而白晚生、杨瑞勇、安增芹当庭也称,检察院办案时,跟他们讲这是“政法委压下来的案子”。

  以案件重大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2014年初,白晚生听到消息,当年默军宏案的相关办案人员都被叫去询问情况。家属问白晚生,他的回答是,没什么好担心的,当年没有违法违规。

  当年案件的承办人安增芹首先出事。2014年1月14日上午,安增芹给妻子李玉梅打电话说去桥西检察院说明情况,此后再也联系不上。两天后,李玉梅被通知去领拘留通知书,那时她才知道安增芹涉嫌徇私枉法罪。

  桥西检察院办案人员让李玉梅给安增芹写字条:不要给别人扛罪。李玉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按要求写了。

  3 月5日,白晚生到桥西检察院办案点石家庄54所宾馆说明情况。第二天补签了传唤证后,被转移到了河北省农业学校招待所,另一个办案点。随后,白晚生被新乐 市纪检委副书记丁英斌口头宣布“双规”。后来在会见律师和一审庭上,白晚生均提及,在“双规”期间,桥西检察院崔新友等办案人员对其刑讯逼供,让其承认指 使杨瑞勇“往轻了记”,以及收受25万贿赂。

  白晚生在庭上称,3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检察院批捕科核实证据时,他翻供过。但随后崔新友 对他说:“老白你说这怎么办,怎么收场,已经向领导汇报过了,要不准备让你出去呢,你又翻供了。”3月29日,崔新友等人威胁白晚生如果不把供翻过来, “把你放到一个偏僻的看守所,让杀人的、鸡奸的、贩毒的犯人折磨你,我们不折磨你,让他们用湿毛巾往你肛门里塞。”律师申请调取此期间的笔录、录音录像, 法院未支持。

  安增芹在一审开庭时,同样提及崔新友等办案人员对其刑讯逼供。“如果不承认受贿两万元就把我放在死囚犯的牢房让死囚犯折磨我,在我的阴茎和肛门里插火柴棍。”

  杨瑞勇在会见律师和一审开庭时,称5月14日被带走说明情况后,便遭到刑讯逼供,他反手被铐在老虎凳上,崔新友将厚尼龙帽套在杨瑞勇头上殴打其头部。办案人员要求其承认教默军宏说假口供、指使安增芹“记过失”,并收受16万元贿赂。

  凤凰网致电崔新友,询问他上述情况,崔新友的回答是:“我们的办案是在上级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律来做事。”“是否可以理解为否认刑讯逼供?”对此崔新友一直坚称自己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

  从检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来看,最后安增芹、白晚生、杨瑞勇均承认有上述行为。

  从被逮捕开始,三方的律师均要求会见当事人,但桥西检察院以“案情重大、涉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白晚生的律师李林平告诉凤凰网,通常情况下,受贿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为重大案件,但白案并不符合。

  一方面不允许律师会见,另一方面桥西检察院让家属“退赃”。去年6月20日,崔新友给白云亮打电话,让他交25万,白云亮说要和白晚生通过电话后才能交。后来白晚生在电话里说:“案子上的钱,你退了吧,争取主动。”接到电话后,白云亮以为白晚生真拿钱了。

  崔新友给李玉梅打电话,让她交2万元,“他已经承认了。”杨瑞勇的妻子甑红芳被告知:“你不交,受苦的是你丈夫。”后来名为“暂扣款”的“退赃”被检察院当做被告“积极退赃”的证据,法院予以支持。

  安增芹、白晚生、杨瑞勇被起诉后,律师得以会见。三人见到律师后,均推翻了此前向检察院的供述。

  徇私枉法罪证据矛盾重重

  看到一审判决书,杨瑞勇的二审律师李肖霖认为一审认定罪名的逻辑是:默军宏供述自己是故意伤害默平锁,白晚生让杨瑞勇“往轻了记”,而杨瑞勇在取证时教默军宏“往轻了说”,并让安增芹记“过失”,后来默军宏的供述发生了“往轻了说”的转化,最终导致案件被轻判。

  但根据这样的逻辑,以及检方的证据,案件却是矛盾重重,且证据不足。

  在白晚生案件中,一审认定白晚生知道默军宏是故意扎的默平锁,而后让杨瑞勇“往轻了记”。认定的证据是突审民警万翠山等人的口供以及安增芹、杨瑞勇、白晚生的口供。

  2014 年1、2月,桥西检察院对万翠山等3位突审民警的询问笔录中有关突审结果的表述均为:“双方酒后发生口角,默军宏承认用刀扎了默平锁,抢救无效死亡”。律 师李林平认为这样的突审结果并未提及具体怎么扎的细节,也没有提及“故意”还是“过失”。3位突审民警均表示,没有给白晚生沟通具体案情,只交代了要异地 关押。

  在安增芹2月16日到19日的询问笔录中,提及做笔录时,杨瑞勇定调为“过失致人死亡”。随后,万翠山在询问笔录中首次更改突审结果的说法。在2月24日的询问笔录中,万翠山的表述是:“默军宏故意用刀捅伤了默平锁。”

  重大的转折发生在白晚生被带走后。白晚生在庭上自述3月5日到12日“双规”期间遭遇刑讯逼供时,安增芹在3月8日晚的询问笔录中称万翠山汇报“默军宏承认故意扎了默平锁,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突审结果时,白晚生也在场。

  安 增芹供述的接下来两天,万翠山等3位突审民警更改此前说法,一致表述称,突审结果是:“默军宏承认故意用刀捅了默平锁”,他们把结果告诉了白晚生,“交代 得挺详细具体的,可认定为故意伤害”。李林平告诉凤凰网,万翠山和另一位突审民警白龙的询问笔录中,错别字都一模一样。

  李林平认为万翠山等人的说法前后矛盾,加上白晚生、杨瑞勇、安增芹当庭翻供,“默军宏承认扎了默平锁”这样的突审结果并不能认定白晚生知晓默军宏“故意”捅的。

  辩 护律师李林平和李肖霖均认为自己的当事人不具备作案时间。据万翠山等突审民警、安增芹等的询问笔录,给默军宏做笔录的时间为“后半夜”。李林平认为,白晚 生赶到无极县的时间为2004年12月7日早上7点后,此时笔录已经做好,白晚生不具备指使杨瑞勇“往轻了记”。“他若想徇私枉法,就不会让市局来突 审。”

  事情诡异的地方在于,检方出示的默军宏询问笔录上记录的时间是2004年12月7日8点至10点05分。杨瑞勇的二审辩护律师李肖 霖认为这份笔录,杨瑞勇并没有作案时间,根据多人的交叉印证,7日早饭后,杨瑞勇和万翠山等人一起离开前往石家庄追捕另一个案件的逃犯,此后便再没参与默 军宏案件。

  安增芹的律师晋力认为笔录是在下半夜做的,但是记录时间有延后。李肖霖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在规避深夜不审案,所以将时间记载为白天。

  如果笔录在下半夜做的,白晚生没有作案时间,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杨瑞勇是否有教默军宏做假口供?李肖霖认为“默平锁顶上来的”这样的说法,从另一目击者默军旗的询问笔录来看,案发当晚默军宏就有这样的想法,并教默军旗这样讲,“所以这并不需要杨瑞勇教”。

  李 肖霖告诉凤凰网,杨瑞勇案中有个关键转折点,就是默军宏的供述。2013年10月,默军宏重新被逮捕后,一直坚称自己为过失致人死亡,且并未指认杨瑞勇教 自己做假口供。5月1日到12日,默军宏的哥哥墨建平、默建敏在河北省农校招待所做询问笔录。“后来桥西检察院以墨建平的事业相威胁,让其去看守所劝默军 宏,默军宏才开始指认杨瑞勇。”李肖霖向法院申请墨建平去看守所“探望”默军宏的录像,但法院并未支持。

  在默建敏做了询问笔录两天后,杨瑞勇被带走。从检方提供的口供来看,杨瑞勇之前,所有笔录均已完成。杨瑞勇的笔录完成了检方的“逻辑链”。

  受贿罪证据不一致

  除了徇私枉法罪以外,一审法院还认定了受贿罪。三个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中,法院分别认定白晚生受贿25万元,杨瑞勇受贿16万元,安增芹受贿2万元。而律师均认为法院采纳的证据中“行贿人”和“受贿人”的说法是不一致的。

  一 审判决书中认定,默军宏案件发生后两三天,墨建平用袋子装了二十万元送到白晚生办公室,墨建平称把白晚生把钱放到了“办公桌后面的柜子里”,而白晚生的询 问笔录称:“墨建平把钱塞到我的桌子柜里了。”而且白晚生表述的是“黑色包”。而据白晚生当庭陈述以及李林平提供的白晚生办公室的照片证据显示,白晚生办 公桌后面并没有柜子,办公桌也不能放下贰拾万元现金。

  陈仁杰的供词称,12月3、4号或者4、5号,他用黑色公文包包了5万元现金,包外 还缠着一圈透明塑料袋,在白晚生办公室把钱给了他。而白晚生的询问笔录称是用“档案袋”。李林平认为如果有如此大额的金钱交割,双方记忆都应该非常精准。 另据了解,2004年,5万块可在新乐当地买套一百多平的住房,25万并不是小数目。

  陈仁杰的供词中同时提到,在给白晚生送钱的同一天,他还给安增芹送了2万元。陈仁杰称给安增芹打电话时,对方在下班路上。而律师称,安增芹当天在无极县办默军宏的案件,不在新乐市。

  李林平提供的另一份证据显示,2004年12月正值非典期间,新乐市公安局的门卫制度比往常严很多,进出需要登记,进出所带东西也需要查,墨建平在新乐属于知名人物,当班门卫所提供的记录及口供,均证明墨建平并未在公诉机关指控白晚生受贿期间去过其办公室。

  李林平向法庭提供了白晚生及其近亲在2004年至白晚生离职期间银行账目的流水,并无此“受贿款”的账目记载。李林平认为如果存在受贿,如此大笔的现金不可能没有去向。

  在 杨瑞勇的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在2004年12月底,杨瑞勇在石家庄追捕逃犯的一天晚上,和陈仁杰及别的同事去墨建平工地上,墨建平将十万元装在茶叶盒 里给了杨瑞勇。在一审中,当晚同行的3位时任新乐市公安局警察均出庭作证,并未见过杨瑞勇拎墨建平所述的茶叶盒以及别的东西。

  据白晚生和 杨瑞勇的家属介绍,一审判决后,法院让他们劝当事人不要上诉。杨瑞勇在给妻子甑红芳的信件里表述得很坚定:坚决上诉。据安增芹妻子李玉梅介绍,一审主审法 官赵静曾让律师劝安增芹不要上诉。李玉梅给安增芹写信,让他坚持上诉,安增芹回复“肯定会上诉”,在信中他讲述了一审判决书送达的情景。

  1月8日,一审主审法官赵静去看守所送判决书,安增芹和陈仁杰碰了面。安增芹问陈仁杰:“你拍着良心说,你给我送钱没有?”陈仁杰回答:“没有。”赵静见此情形,说:“这不是法庭。”随后把陈仁杰支走了。

  (凤凰网 叶宇婷 yeyt@i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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