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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男子“微信”诱来女子 囚禁10天多次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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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21:4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年轻人中间日益流行的通讯软件“微信”,竟成为嫌犯引诱女性就范的工具。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利用“微信”与受害人王某、张某联络见面后,胁迫对方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拍下裸照,还将王某拘禁了10天。7月27日,邢台桥西公安分局刑侦四中队刑警通过周密部署,把涉嫌系列强奸案的网上逃犯范某某引出,并在该市房产大酒店将其成功抓获。

  2012年5月30日晚10点30分,邢台桥西公安分局刑侦四中队接到受害人王某报案,称其在2012年5月10日被一名自称“范力”的男子,带至桥西区钢铁北路与小黄河交叉口东南角一出租房内拘禁至5月20日。期间,王某多次遭到该男子殴打,还被该男子用烟头烫伤、拍下裸照,并被迫多次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案发后,桥西警方通过模糊查询搜索到名为范某某的可疑男子,经王某辨认,该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范力”。而经过半个多月的蹲守与走访,警方一直未能获得有利线索,便于6月11日对范某某进行网上通缉。

  7月27日下午3点45分,桥西警方再次接到张某报案,称其通过微信认识了名为“范力”的男子后,被该男子强奸并被对方拍下裸照威胁。经张某辨认,这个“范力”依旧是范某某。

  为尽快抓获范某某、避免更多女性受到侵犯,桥西公安分局刑侦四中队民警在受害人张某配合下,实施“引蛇出洞”战术,约范某某7月27日晚8点在房产大酒店四楼见面。当晚8点3分范某某刚在房产大酒店露面,便被着便衣的民警冲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对今年5月和7月间,先后通过“微信”约见王某和张某、并以裸照威胁多次强奸两名受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5岁的范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此外,公安机关民警在介绍案情时表示,范某某能够多次分别对两位女性成功实施犯罪,与受害者轻信陌生人的心理不无关系。“‘微信’有风险,交友须谨慎。市民对上网结识的陌生人,一定要有基本的提防心理和识别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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