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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右转不避让行人记3分 合肥交警称暂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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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4:4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和平路与肥东路交口,在绿灯通行的情况下,不少转弯车辆挡住了过路行人。

  上午8:00

  今天上午,有网友在合肥一论坛发帖称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记3分,南京开出第一张罚单。以后在合肥开车怎么办?”关于机动车在右转时是否减速、礼让行人的话题,引起了许多网友的热议。

  交通规则上的“礼让三先”就是先慢、先让、先停。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被扣3分。记者上午在合肥街头观察发现,虽然有了记分这一处罚,但一些车主在右转过程中,开车不礼让行人现象仍较为普遍。

  现场目击

  机动车右转普遍不让行人

  ●上午7时30分

  ●肥东路和平路交口

  今天上午7时30分,记者在肥东路与和平路交叉口看到,由北向西右转到和平路的车辆较多,而由北向南直行去往41中的学生及家长也较多,于是该路口交通异常繁忙,此时该路口并没有交警执勤。

  记者注意到,南北向绿灯只有短短的32秒,由于右转的车辆较多,不少直行的市民、电动车主只能在斑马线上“抱团”过马路。记者观察到,在南北向32秒绿灯中,有10辆机动车由北向西右转,基本没有停止过,这些车辆速度虽然不算太快,但是也没有礼让行人的意思,大多数行人反倒“礼让”机动车。

  ●上午8时

  ●全椒路与长江东路交口

  全椒路与长江东路交叉口是市区交通最为繁忙的路口之一,上午8时,记者在路口看到,几个主要方向都有交警和协警在执勤。

  记者看到,由东向西方向,直行和右转灯均为绿灯后,一名交警在路口先让由东向西方向的行人、非机动车通行,过了10秒钟后,见行人减少后,才让由东向北右转的机动车通行。

  记者观察,让右转机动车稍晚通行,这一做法有效地缓解了右转机动车和直行行人、非机动车的矛盾。不过在没有交警执勤的由北向西右转口,机动车右转的速度较快,一些司机更是鸣笛加速通过。行人在过马路时,都会眼观六路,较慢通行。

  ●上午8时

  ●皖江路与马鞍山路交口

  上午7时20分许,在皖江路与马鞍山路交口,一辆牌号为皖AM×××Z的汽车从皖江路右拐上马鞍山路,而此时皖江路直行的绿灯亮起,几名行人也正从马鞍山路西侧步行向东侧行走,看到这辆汽车赶紧止步,这辆汽车从这几名行人面前行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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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4:48:39 | 只看该作者
  各方声音


  司机行人:各有说法


  在皖江路与马鞍山路交口,记者在前方观察后向一辆右转的轿车招手示意停车。这辆车发现记者招手后很疑惑地停了下来,记者看到这辆车的驾驶员是一名年轻的女子。


  “你好,我是合肥晚报的记者,我看到刚才你从皖江路右拐时没有避让行人,你觉得这样对行人会不会有点危险啊?”被记者这么一问,女驾驶员有点不好意思,“被你这么一问我还真有点犯晕,我看刚才是绿灯,所以就右拐了,没有违反信号灯啊?”


  “那你知道机动车右拐的时候需要礼让行人吗?”记者问。


  “知道,知道,不过刚才那个路口行人不多,我感觉应该能很安全地通过,所以就右拐了。”女子回答。


  “机动车右拐不礼让行人会被处罚你知道吗?”记者问。


  “这个……还不太清楚,好像是听说会被处罚,但是具体的处罚标准还不知道。”女子回答。


  记者随后在马鞍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观察发现,一些由马鞍山路右拐上南一环路的机动车看到有行人准备通过南一环路时,就将车速降了下来,让行人先通过。


  一辆牌号为皖AH×××J的大众汽车随后被记者拦下,当记者问起机动车在右拐时要礼让行人的问题,这名驾驶员说,“我们开车的确是需要礼让行人,让行人先通行,反过来说,就算我开车先过去,其实也节省不了几秒钟的时间,万一我开车先通行,与行人去抢反而会更容易出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位驾驶员也有自己的疑问:如果机动车信号灯可以通行,而行人不礼让机动车,那么行人要不要处罚呢?如果一直有行人直行,难道我们都要停车一直等下去吗?


  记者在路口采访行人时,大多数行人认为,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但对于新交规的规定,并不太清楚。


  “我们如果不走,这些右转的车永远不会主动停下来,要司机礼让行人,简直是天方夜谭。”面对记者的采访,家住和平家园小区的何涛,这样告诉记者。何涛在四牌楼附近经营一家小服装店,他上班必须要经过诸如四牌楼等人多车多的路口。他坦言,机动车在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情况很少。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的学生侯磊告诉记者:“每次经过路口时,我们都要等路口积攒到很多人时,大家集体过马路,这样人多力量大啊!”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4:50:05 | 只看该作者
  政协委员:信号灯设置应更科学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侯露认为,要很好地解决这个事情,还需要相关部门拿出更为详细的规则,希望信号灯的设置更加科学。“在道路权的问题上,每一个人都应该享受到平等的权利。”侯露说,“制定规定的部门要思考一下,如何科学地设置信号灯,以保证双方的道路权和安全。”


  社会学专家:以人为本提高素质


  安徽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王云飞认为,首先要提出来的是“以人为本”,“道路上的交通行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暂且把道路权放在一边,那么我觉得要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机动车在经过有斑马线的地方的确需要减速慢行,在保证行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王云飞说,其次要谈的就是素质问题,有些行人看到机动车反而更不避让,倒是把机动车逼停,“如果每个人都能提高一些素质,给对方多一点尊重,道路才会更加畅通。”


  交警部门:暂未处罚右转不礼让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机动车礼让行人的问题,合肥暂未进行处罚,也没有相关的案例。机动车要右转,人要直行,双方都有路权。关于礼让行人还是以宣传教育为主。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大的路口一般是多向位灯,右转也是正常行驶,机动车有路权,不能说不让它走,我们在一线进行执勤时,如果后面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特别多的话,可能对机动车会卡一下。在三孝口,交警会给一个手势,让右转的车辆稍微等一下,让直行的先过去,要不然行人特别多,像高峰期,很容易出交通事故。也不会有素质特别败坏,就是恶意地去和直行的人去抢的,这种情况也很少。”


  新闻链接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


  南京开出首张罚单


  1月3日下午2时20分,中山北路和热河路的交叉口,一辆起亚轿车沿着中山北路,右转进入热河路,这时候,斑马线上还有四个行人,但是这辆车并没有减速,也没有停下来。交警把这辆车拦了下来,除了罚款50元之外,还要记3分,这是南京开出的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记3分的首张罚单。


  交警解读: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道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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