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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8日下午,清河县有一个父亲去给7岁的儿子买鸡蛋吃,可经过一个建筑工地围墙时,他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那个小巷里,他再也不能看看他最爱的乖巧伶俐的儿子,他再也不能给他的妻子端洗脚水,再也不能回去叫一声他的老爹娘,开发商以势欺人,至今他的躯体还在中心医院冰冷的太平间里躺着,他的哥哥现在一直在努力为他讨公道,呼唤有正义感的人相互转载传说,还弱势群体以天公……大恩不言谢!!仗义不言谢!!!
这是一起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的重大责任事故。由于施工单位的违法操作,砸死无辜过路行人,然而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却推诿扯皮,推卸责任,25天过去了,始终未给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的说法,苦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死者死不瞑目,生者悲痛欲绝。
一、受害人基本情况及事故简要经过:31岁的师占红是邢台南和县贾宋镇北师村人,2010年8月,师占红携爱人和6岁儿子一起来到清河县,经营一北京蜜蜂堂门市维持生计。2011年9月28日下午4点多,师占红去买菜时经过在建的东方茗居东边胡同时,东方茗居院内取土的铲车将墙头推倒,师占红被砸死在墙下。
二、施工单位违法施工,监管单位玩忽职守。本起事故中施工方石家庄建设集团将工程层层分包交由无任何资质的社会闲散人员黄国栋、黄敬东、李庆广进行违法施工,才酿成如此惨祸。此起重大事故的发生使死者家属不得不怀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如何招标、投标的这起事故中铲车司机年仅19岁,根本不可能具有驾驶铲车的资格,属无证驾驶。因此安排其开铲车的施工方领导人员显然违反有关施工规定。与此同时,东方茗居工地东边是人来人往的胡同,一墙之隔的工地取土时居然从墙根基处直上直下,并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施工单位纯属违法施工。监管部门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发现,纯属玩忽职守。
三、伤痛欲绝的家庭还在苦苦地讨一个说法。师占红的突遭横祸,对其家庭来说无疑是“天”塌了下来。父母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妻子青年丧夫,痛失家庭主心骨;儿子幼年丧父,今后成长靠何人?伤痛欲绝的家庭要讨一个公道!自从9月28日以来,死者家属多次来到清河寻求说法,但相关部门一直推诿,无奈之下,死者家属将情况反映到邢台市信访局,但清河政府态度强硬地表示:要谈可以,必须到清何来谈。试想死者家属在如此悲痛的心情下,还要坐二百多里地的公共汽车去清河谈死亡赔偿问题,你清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坐的公家车,烧的公家油,为何就不能屈尊到南和和家属商谈呢?是怕掉官老爷架子还是怕烧一百块钱的汽油呢?即使在如此屈辱的条件下受害人家属还是跑到清河商谈,并五次聘请律师和清河建设局及开发商商谈,但事情毫无进展,在10月13日的一次商谈中,我们律师多次提到死者是家庭顶梁柱,儿子幼年丧夫,父母老年丧子,让人实在可怜,让其再往上添添赔偿款,开发商回应道:要添可以,再给你添两千块钱吧。其轻蔑的眼神嚣张的气焰大大刺痛了死者家属悲惨的心。今天我们又聘请律师到邢台市信访局要求和清河商谈,但清河建设局及开发商连面也不见了,事发至今已有25天,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苦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死者死不瞑目,仍停尸清河医院,冤魂不肯离去,生者悲痛欲绝,心灵没有得到任何慰藉。
悲痛的草民跪求各位领导关注一下我们的冤情,在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同时,依法给受害人家庭予以合理的赔偿,这或许是我们仅能得到的一点慰藉。
死者父亲:师迷军
201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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